【临床招募】EGFR 20外显子插入突变非小细胞患者免费服用伏美替尼
信息来源:临床试验信息摘自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临床试验登记与信息公示平台
招募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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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名称

伏美替尼

适用症

非小细胞肺癌

治疗阶段

I期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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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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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签署同意
签署知情同意书
4
成功入组
成功参加临床试验
01
适应症

非小细胞肺癌、肺腺癌

02
项目用药

中文通用名:甲磺酸艾氟替尼片;

英文通用名:NA

商品名称:艾弗沙

剂型:片剂 

规格:40mg/片 

用法用量:每日晨起空腹口服一次,,根据随机分配的剂量组,每日口服160mg 或240mg。受试者应完整吞入药物,在吞入之前不能停留或咀嚼药物,在每日用药时程:单次给药。每大约相同的时间服药。3周为一个治疗周期。连续服药直至疾病进展死亡、接受新的抗肿瘤治疗或不能耐受。

03
项目介绍

评估伏美替尼在非小细胞肺癌患者中的安全性、药代动力学和疗效的I期临床研究。

04
报名资料

出院记录、门诊记录、入院记录、病案病理报告、免疫学病理报告、活检切片(未染色白片)、核磁报告、PET/CT超声检查、CT心脏彩超、血生化、血常规、凝血功能、肿瘤标志物、传染病检查、甲状腺功能、肝DNA检查、用药凭证药盒。

05
项目优势

艾弗沙(伏美替尼)Furmonertinib,研发代码AST2818,曾用名艾氟替尼(alflutinib),是第3代表皮生长因子受体酪氨酸激酶抑制剂(EGFR-TKI)。

06
项目主导人员

韩宝惠教授。

上海交通大学附属上海市胸科医院副院长,呼吸内科主任,医院药物临床试验管理机构常务副主任,博士及博士后导师,享有国务院特殊津贴。卫生部上海市胸科医院呼吸内镜培训基地主任,专科医师培训基地主任,上海市优秀学科带头人,任肺癌专业委员会全国委员CSCO执行委员,CSCO血管靶向专委会副主任委员,上海医学会肺科委员兼肺癌组长,中国癌症基金会肺癌防治与控烟部副部长等ASCO,ESMO,IASLC会员。任多个核心期刊杂志编委。发表肺癌研究文章160余篇。 近五年以第一负责人承担国家级课题2项,市级课题4项,局级课题1项。曾获得局级以上各类医学奖项共9项,其中,以第一完成人获得上海市医学科技二等奖1项、上海市医学科技等奖1项、上海市卫生局科技进步三等奖1项,高尚医德奖,主编主译著作5部,参编著作10部。1997年成为上海市首批医学“百人计划”培养对象。积极参与上海市医学重点学科《肺部肿瘤学》、《实体瘤综合治疗和新技术研究》。

07
入选标准

1、大于或等于18岁,男性或女性;

2、经组织或细胞学病理确诊的原发性非小细胞肺癌(NSCLC),且组织学类型主要是非鳞状细胞;

3、经治患者需在最近一次抗肿瘤治疗疾病影像学进展后,初治患者在入组前,经实验室检测证实EGFR20外显子插入突变阳性;

4、受试者符合下列二种情况中的任一项(肺癌分期标准按照AJCC第8版);

1)经治患者:首次用药前最后一次系统性抗肿瘤治疗时或治疗后有影像学或病理学确认疾病进展的局部晚期(研究者判断不适合手术或放疗)或转移性NSCLC患者;

2)初治患者:首次用药前未经过任何系统性抗肿瘤治疗的局部晚期(研究者判断不适合手术或放疗)或转移性NSCLC患者。如果辅助或新辅助治疗完成时间距离首次疾病进展的时间>6个月,则允许入组;如≤6个月,则视为经治患者,按经治患者相关标准进行评估;

5、具有至少一个可测量肿瘤病灶 (根据RECIST1.1)。注:可测量病灶既往不能接受过放疗等局部治疗,且不会用于研究筛查期活检;如果仅存在一个可测量病灶,允许对该病灶进行活检,但必须在活检后至少14天,才能对该病灶进行基线的影像学检查;

6、实验室检查提示受试者具备充分的器官功能:包括:

1)中性粒细胞绝对值 (ANC) 1.5x109/L血小板计数(PLT)2100x109/L;血红蛋白(HGB) ≥90g/L;

2)血清总胆红素(TBIL)1.5倍正常值上限AST和ALT<2.5倍正常值上限 (有肝转移者,允许总胆红素<3倍正常值上限,AST和ALT<5倍正常值上限);

3)肌清除率(CrCL) 50 ml/min(根据Cockcroft-Gault计算公式);

4)凝血酶原时间(PT)15倍正常值上限;

7、筛查时ECOG评分0-1,筛查前2周内没有明显疾病恶化。

8、预期首次用药后生存期>12周。

9、育龄期女性受试者必须在首次用药前7天内进行血妊娠检查,且为阴性;无生育能力的女性受试者可以不进行妊娠检查及避孕。无生育能力的定义为:50岁及以上,未使用激素治疗目停经至少12个月;或已行绝育手术。育龄期女性受试者和男性受试者同意在研究期间以及停药后6个月内采取有效避孕措施。

10、理解并自愿参加本研究,签署知情同意书。

08
排除标准

1、组织或细胞学检查提示鳞状细胞为主的NSCLC,或提示有小细胞肺癌,神经内分泌癌等;

2、预期在试验期间需要接受本研究以外的其他抗肿瘤治疗;

3、初治患者:既往接受过针对EGFR通路的系统性抗肿瘤治疗(已上市药物或在研药物,EGFRTKI或抗体等);

经治患者:既往接受过第三代EGFR TKI(已上市药物或在研药物)的系统性抗肿瘤治疗;

4、接受过以下治疗:

1)首次用药前4周内接受过30%以上骨髓放疗或开展过大面积照射;

2)首次用药前4周内实施过或计划在试验期间实施大手术者,但建立血管通路、通过纵隔镜或胸腔镜进行活检的手术操作除外;

3)在首次给药前7天内使用过CYP3A4 强抑制剂或21天内使用过CYP3A4强诱导剂;首次给药前2周内或预期试验期间需要使用以抗肿瘤为适应症的中药或中药制剂、具有肿瘤辅助治疗作用的中药及中药制剂;

4)首次用药前4周或药物至少5个半衰期内曾参加并接受过研究性药物或器械临床试验者

5)首次用药前14天内接受过其他抗肿瘤药物的治疗;

5、伴有压迫或有症状的脑转移者。稳定的脑转移受试者可以入组。稳定脑转移定义为已经完成正规脑转移治疗,临床症状稳定或无症状至少2周,且不需要使用类固醇药物治疗如果研究者认为没有即刻需要根治性治疗的指征,那么无症状的脑转移患者可以纳入。

6、既往抗肿瘤治疗毒性未恢复至CTCAE 1级(CTCAE 5.0)(脱发、既往类治疗相关神经毒性的后遗症除外)或入排标准规定的水平;

7、伴有明显症状且不稳定的胸腔积液或腹腔积液者;经抽胸水或腹水治疗后临床症状稳定至少28天者可以入组;

8、有其它恶性肿瘤病史,或现在合并其他恶性肿瘤(已行根治术且术后5年未复发的恶性肿瘤除外,如宫颈原位癌,皮肤基底细胞癌以及甲状腺乳头状癌等);

9、既往有间质性肺病(ILD)、药物性间质性肺病、需要类固醇药物治疗的放射性肺炎,或具有疑似间质性肺病临床表现者;

10、患有重度或未控制的全身性疾病需要治疗研究者认为不适合参加试验者,包括高血压糖尿病、慢性心衰(NYHA心功能分级III-IV)、不稳定心绞痛、1年内发生过心肌梗死活动性出血性等疾病等;

11、超声心动图检查提示左室射血分数 (LVEF)<50%:

12、有临床意义的QT间期延长或研究者认为有可能增加QT间期延长风险的其他心律失常或临床状态;如静息状态心电图QTc>470ms,完全性左束支传导阻滞、川度房室传导阻滞、先天性长QT综合征、严重低钾血症、或正在服用可导致QT间期延长的药物等;

13、严重胃肠道功能异常,可能影响研究药物的摄入、转运或吸收的疾病等;

14、已知有乙肝(HBSAg阳性)、丙肝(丙肝Ab阳性)或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抗体阳性)感染者;

15、伴有感染性疾病需要静脉用药治疗者;

16、已知有精神疾病或吸毒史,且正在发作或目前仍吸毒;

17、已知或怀疑对伏美替尼或其制剂其他成分过

敏者;

18、正在妊娠或哺乳,或计划在研究期间怀孕的

女性受试者或男性受试者的女性配偶;

19、受试者依从性差,不能遵守研究的各项流程、限制或要求等;

20、研究者认为不适合参加本研究的其他情况。

9
患者获益

(1)免费用药:患者可以免费接受伏美替尼治疗;

(2)免费检测:试验所需检查免费。

(3)专家定期随访:机构长期关注患者身体状况。

(4)相应补助:研究相关的交通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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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中心

深圳、昆明、天津、成都、上海、沈阳、锦州、大连、南昌、盐城、徐州、南通、长春、长沙、郑州、新乡、哈尔滨、兰州、南宁、柳州、湛江、北京、合肥、蚌埠、赣州、广州、泸州、保定、武汉、青岛、南充、安庆、上海、杭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