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应症】CD19阳性的成人复发或难治性大B细胞淋巴瘤
【项目用药】非病毒载体靶向CD19嵌合抗原受体T细胞注射液
【项目分期】I期
【项目介绍】靶向CD19自体嵌合抗原受体T细胞注射液治疗复发或难治性大B细胞淋巴瘤的期临床研究。
1.所有受试者或法定监护人必须在开始任何筛选程序之前,亲自书面签署伦理委员会批准的知情同意书;
2.18周岁及以上成年复发或难治性大B细胞淋巴瘤患者,仅限于DLBCL非特指型,原发纵膈大B细胞淋巴瘤,滤泡性淋巴瘤转化的大B细胞淋巴瘤,高级别B细胞淋巴瘤伴MYC和BCL2和/或BCL6重排。高级别B细胞淋巴瘤非特指型。其中难治性定义为:
a.对最近一次治疗无反应,包括:
(1)对最近一次治疗方案的最佳反应为疾病进展(PD),或;
(2)对最近一次治疗方案的最佳反应为疾病稳定(SD);
b.或不适合接受自体造血干细胞移植(ASCT),或ASCT难治性,包括:
(1)ASCT后疾病进展或≤12个月内复发(复发患者必须有活检证实复发),或(2)如果在ASCT后接受补救治疗,受试者必须在最后一次治疗后无反应或复发。
3.受试者之前被充分治疗过,治疗史包括已经接受过至少2线治疗或接受自体造血干细胞移植后复发或进展,且治疗史至少包括:
a.抗CD20单克隆抗体(利妥昔单抗),除非研究者确定肿瘤是CD20阴性的;
b一种含有蒽环类药物的化疗方案;
4.根据霍奇金和非霍奇金淋巴瘤的初步评估、分期和反应评估建议(2014年版)[43],筛选期至少有一个可测量的病灶。
5.预计生存期≥12周;
6.基线期ECOG(东部肿瘤协作组)评分为0或1;
7.充足的器官功能: a.肾功能定义为:
(1)血浆肌酐≤1.5倍正常值上限,或;
(2)估算的肾小球滤过率(eGFR)≥60ml/min/
1.73m2[eGFR=186x(年龄)-0.203xSCr-1.154( mg/dl),女性在计算结果基础上x0.742];;
b.肝功能定义为:
(1)ALT≤5倍正常值上限,且;
(2)胆红素≤2.0mg/dl的患者,但Gilbert-Meule ngracht综合征患者除外。胆红素≤3.0倍正常值上限且直接胆红素≤1.5倍正常值上限的Gilbert-Meu engracht综合征患者可以纳入。
c.必须有最低水平的肺储备,定义为≤1级呼吸困难且在非吸氧状态的血氧饱和度>91%;
8.由超声心动图或多通道放射性核素血管造影( MUGA)确定的血液动力学稳定且左心室射血分数(LVEF)≥50%;
9.签署知情同意书前1周未输血的情况下,具有充足的骨髓储备,定义为:
a.绝对嗜中性粒细胞计数(ANC>1x109/L; b.绝对淋巴细胞计数(ALC)≥0.5x109/L; c.血小板≥50x109/L;
d.血红蛋白>80g/L,对于有骨髓侵犯的患者,血红蛋白>60g/L可考虑入组;
10.必须有非动员单采获得的足量细胞以供CAR-T细胞生产;
11.如果患者使用以下药物,需符合以下情况:
a.糖皮质激素:CD19CAR-T输注前72小时必须停止使用治疗剂量的糖皮质激素。然而生理替代剂量的糖皮质激素是允许的:泼尼松或等效物≤15m g/day;
b.免疫抑制:任何免疫抑制药物必须在入选前≥4周停止;
c.输注前两周内未接受过除预处理化疗以外的抗肿瘤治疗;
d.在输注前4周内或5个半衰期(取较长者)必须停止CD20抗体相关治疗;
e.CNS疾病预防必须在CD19CAR-T输注前1周停止(如鞘内注射甲氨蝶呤)。
12育龄女性及所有男性受试者必须同意使用高效避孕方法至体内不再有CAR-T细胞(经PCR检测)。
注:以上为部分主要参加条件,最终入组情况以项目医生为准。
河南省-河南科技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河南省-河南省肿瘤医院
江苏省-徐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
山西省-山西省肿瘤医院
天津市-中国医学科学院血液病医院
天津市-天津医科大学肿瘤医院
浙江省-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