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晚期/转移性消化系统癌症患者中进行的EMB-01治疗的lb川期、开放性研究。
【主要目的】
lb期:·评价EMB-01在消化系统癌症患者中以 RP2D1600mgQW给药时的安全性和耐受性。描述EMB-01在消化系统癌症患者中的PK参数和免疫原性。
II期:·评价EMB-01在消化系统癌症患者中以R P2D1600mq QW给药时的抗肿瘤活性
1.生物标志物预筛选入组标准:1)肿瘤样本中cM
ET扩增:CMET基大拷贝数>5或MET/CEP7比值>2
(FISH方法检测);或2)肿瘤样本中CMET过表达:CMET表达≥2+(IHC方法检测),或3)肿瘤样本中EGFR过表达:EGFR表达≥3+(IHC方法检测);或4)血液样本中的其他EGFR或CMET基庆变异(循环肿瘤DNA,ctDNA):导致EGFR或cM ET酪氨酸激酶活化的点突变、插入/缺失indel s)、拷贝数扩增(NGS方法检测)。
2.临床筛选入组标准 能够理解并愿意签署知情同意书(ICF)。
3.经组织学/细胞学证实的晚期/转移性消化系统癌症(包括胃癌、肝细胞癌、胆管癌和结直肠
癌),并有可测量病灶(RECIST11版)。患者必须符合以下标准:a.所有已知具有临床获益的标准治疗均失败,标准治疗无法耐受或无可用标准治疗,或拒绝标准治疗的患者有资格参加研究。 b.有RESIST1.1版定义的可测量病灶。
4.必须具有足够的器官功能。
5.既往抗肿瘤治疗:a.如果患者接受了任何已批准或研究性抗癌药治疗,包括化疗、免疫治疗、激素治疗(激素替代治疗、睾酮或口服避孕药除外)、生物治疗,必须在EMB-01首次给药前至少4周或在该治疗药物的5个半衰期内(以时间较短者为准)停止治疗。b.局部放疗或骨转移放疗患者必须在EMB-01首次给药前2周停止治疗。EMB-01首次给药前8周内未使用治疗性放射性药物。c接受了靶向治疗的患者必须在EMB-01首次给药前至少4周或在该治疗药物的5个半衰期内停止治疗(以时间较短者为准)。
6.有生育能力的女性患者或伴侣有生育能力的男性患者必须从临床筛选期开始采取一种或多种避孕措施,并在研究治疗期间持续采取该措施,直至研究治疗末次给药后3个月。
7.ECOG评分≤2。
北京市-北京大学肿瘤医院
广东省-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
黑龙江省-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
湖南省-湖南省肿瘤医院
浙江省-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