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法用量】
将本品加入 5% 葡萄糖注射液或注射用水 10 mL 溶解。可静脉注射、动脉注射、膀胱灌注。
静脉给药:一般按体表面积一次 25-40 mg/m2。乳腺癌,联合用药推荐每次 40-50 mg/m2。每疗程的第 1 天给药,根据患者血象可间隔 21 天重复使用。急性白血病,成人剂量为按体表面积一次 25 mg/m2。
动脉给药:如头颈部癌按体表面积一次 7-20 mg/m2,一日 1 次,共用 5-7 日,亦可每次 14-25 mg/m2,每周一次。
膀胱内给药:用于预防浅表性膀胱癌术后复发。按体表面积一次 15-30 mg/m2,稀释为 500-1000 μg/mL 浓度,注入膀胱腔内保留 0.5 h,每周 1 次,连续 4-8 次;然后每月 1 次,共 1 年。
医生可根据患者病情调整给药时间、用量和次数。
【禁忌】
因化疗或放疗而造成明显骨髓抑制的患者禁用;
严重器质性心脏病或心功能异常者及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已用过大剂量蒽环类药物(如多柔比星或柔红霉素)的患者禁用;
妊娠期、哺乳及育龄期妇女禁用。
【注意事项】
由于本品可产生骨髓抑制和心脏毒性,所以应密切监测血象、心脏功能、肝肾功能及继发感染等情况。原则上每周期均要进行心电图检查,对合并感染、水痘等症状的患者应慎用本药,如发现异常,则本品可减量使用或停药。
对于以往未使用过蒽环类药物的患者,如果本品的使用总量超过 950 mg/m2,有可能产生充血性心力衰竭,使用上应格外注意。
以往使用过蒽环类药物或其他可能产生心脏毒性的药物的患者、心脏或纵隔部位接受过放射治疗且本品使用剂量超过 700 mg/m2的患者,应密切监测心脏功能,慎重使用本品。
常用 5% 葡萄糖注射液或注射用水溶解本品,以免 pH 的原因影响效价或混浊。溶解后药液,即时用完,室温下放置不得超过 6 小时。
本品静脉注射前应确保输液管通畅,严格避免药液外渗。一旦发生渗漏,可能产生血管痛、静脉炎、注射部位硬结坏死,建议迅速回吸药液,局部利多卡因封闭,必要时硫酸镁湿敷合用激素治疗。
肝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本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