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研究数据表明乌帕替尼(瑞福)在中度和轻度肝肾功能损伤患者中的安全性可控,无需调整剂量。不推荐重度肝肾损伤患者服用乌帕替尼(瑞福)。
(1)肾受损患者
对于类风湿性关节炎、银屑病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和非影像学中轴型脊柱关节炎患者,轻度(eGFR 60 至 < 90 mL/min/1.73 m 2 )、中度(eGFR 30 至< 60 mL/min/1.73 m 2)或严重肾功能损害(eGFR 15 至 < 30 mL/min/1.73 m 2)。
对于特应性皮炎患者,严重肾功能不全患者,服用乌帕替尼(瑞福)最大推荐剂量为 15 mg,每天一次。轻度或中度肾功能不全患者无需调整剂量。
对于溃疡性结肠炎患者,严重肾功能不全的推荐乌帕替尼(瑞福)的剂量为 30 mg 每天 1 次用于诱导,15 mg 每天 1 次用于维持。在有轻度或中度肾受损患者无需调整剂量。
尚未在有终末期肾病患者(eGFR<15 mL/min/1.73m 2 )中研究乌帕替尼(瑞福)的安全性。不推荐在有特应性皮炎或溃疡性结肠炎伴终末期肾病患者中使用乌帕替尼(瑞福)。
(2)肝损伤患者
尚未在严重肝功能损害(Child Pugh C)患者中研究乌帕替尼(瑞福)的安全性,因此不推荐用于类风湿性关节炎、银屑病关节炎、特应性皮炎、溃疡性结肠炎、强直性脊柱炎和非放射学中轴型脊柱关节炎患者中使用。
对于类风湿性关节炎、银屑病关节炎、特应性皮炎、强直性脊柱炎和非放射学中轴型脊柱关节炎患者,轻度(Child Pugh A)或中度(Child Pugh B)肝功能不全患者无需调整剂量。
对有溃疡性结肠炎患者,对轻度至中度肝受损的推荐乌帕替尼(瑞福)剂量是 30 mg 每天 1 次为诱导和 15 mg 每天 1 次为维持剂量。
总结: 轻度和中度肝肾损伤患者无需调整剂量,不推荐重度肾损伤患者服用乌帕替尼(瑞福),重度肝损伤患者要调整剂量服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