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批准的首个口服JAK抑制剂乌帕替尼(瑞福)在肝功能损伤和肾功能损伤患者中的推荐剂量以及服药禁忌。
乌帕替尼(瑞福)在肾受损或肝受损患者中的推荐剂量
(1)肾功能不全
类风湿性关节炎、银屑病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和非射线照相中轴型脊柱关节炎:
● 轻度、中度或重度肾功能不全患者无需调整剂量。
特应性皮炎:
● 对于有严重肾功能损害[肾小球滤过率(eGFR) 15 至< 30 mL/min/1.73m 2 ] 的患者,推荐剂量为15 mg 每天一次。
● 轻度或中度肾功能损害(eGFR ≥ 30 mL/min/1.73m 2) 患者无需调整剂量。
●乌帕替尼(瑞福)不推荐用于终末期肾病患者(eGFR < 15 mL/min/1.73m 2 )。
溃疡性结肠炎:
● 对于严重肾功能不全患者(eGFR 15 至 < 30 mL/min/1.73m 2),推荐剂量为:
•诱导期: 30 mg 每天一次,持续 8 周
•维持期: 15 mg 每天一次
● 轻度或中度肾功能损害(eGFR ≥ 30 mL/min/1.73m 2)患者无需调整剂量。
● 乌帕替尼(瑞福)不推荐用于终末期肾病患者(eGFR < 15 mL/min/1.73m 2 ) 。
(2)肝功能损害
乌帕替尼(瑞福)不推荐用于有严重肝受损患者(Child-Pugh C)。
类风湿性关节炎、银屑病关节炎、特应性皮炎、强直性脊柱炎和非射线照相中轴性脊柱关节炎:轻度或中度肝功能不全(Child-Pugh A 或 B)患者无需调整剂量。
溃疡性结肠炎:对于轻度至中度肝功能损害(Child-Pugh A 或 B)患者,
推荐剂量为:
诱导: 30 mg 每天一次,持续 8 周
维护: 15 mg 每天一次
总结:乌帕替尼(瑞福)不推荐用于重度肝功能损伤和终末期肾病患者服用。对于重度肾功能不全患者要降低剂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