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法用量】
本品通过口服给药。请在医生的专业指导下使用药物,包括了解正确的用药方法、剂量和用药时间。切勿仅凭药品说明书自行决走用药,以确保安全和疗效。
【具体用法】
成人常用量:用于治疗一般感染首剂2g,以后每日2g,分2次服用。
小儿常用量:用于治疗2个月以上婴儿及小儿的一般感染。首剂按体重每日50~60 mg/kg(总剂量不超过2 g/日),以后每日按50~60 mg/kg,分2次服用。
不同厂商所生产的相同药品或存在说明书内容不一致的情况,以上内容参考自:《中华人民共和国临床用药须知: 化学药和生物制品卷.2020年版》,《实用临床药物学》和磺胺甲恶唑片药品说明书(中山可可康制药有限公司,国药准字H44022030;西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国药准字H50020192)。若您在用药前发现药品说明书内容不一致的情况,请及时咨询医生或药师。
【注意事项】
1、交叉过敏反应。对一种磺胺药呈现过敏不知所措患者对其他磺胺药也可能过敏。
2、肝脏损害。可发生黄疸、肝功能减退,严重者可发生急性肝坏死。故有肝功能损害患者宜避免磺胺药的全身应用。
3、肾脏损害。如应用本品疗程长,剂量大量宜同服碳酸氢钠并多饮水,以防止此不良反应。失水、休克和老年患者应用本品易致肾损害,应慎用或避免应用本品。肾功能减退患者不宜应用本品。
4、对呋塞米、砜类、噻嗪类利尿药、磺脲类、碳酸酐酶抑制药呈现过敏的患者,对磺胺药亦可过敏。
5、下列情况应慎用 缺乏G-6PD、血卟啉症患者。
6、治疗中须注意检查:
(1)全血象检查,对接受较长疗程的患者尤为重要。
(2)治疗中定期尿液检查。
(3)肝、肾功能检查。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1、本品可穿过血胎盘屏障至胎儿体内,动物实验发现有致畸作用。人类研究缺乏充足资料,孕妇宜避免应用。
2、本品可自乳汁中分泌,乳汁中浓度约可达母体血药浓度的50%~100%,药物可能对乳儿产生影响。本品在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的新生儿中的应用有导致溶血性贫血发生的可能。鉴于上述原因,哺乳期妇女不宜应用本品。
儿童用药
由于磺胺药可与胆红素竟争在血浆蛋白上的结合部位,而新生儿的乙酰转移酶系统未发育完善,磺胺游离血浓度增高,以致增加了核黄疸发生的危险性,因此该类药物在新生儿及2个月以下婴儿的应用属禁忌;由于儿童处于生长发育期,肝肾功能还不完善,用药量应酌减。
老年用药
老年患者应用磺胺药发生严重不良反应的机会增加。如严重皮疹、骨髓抑制和血小板减少等是老年人严重不良反应中常见者。因此老年患者宜避免应用,确有指征时需权衡利弊后决定。
【用前须知】
每次服用本品时应饮用足量水分(约240 ml),餐前1小时或餐后2小时服用。服用期间也应保持充足进水量,使成人每日尿量至少维持在1200~1500 ml。如应用本品疗程长,剂量大时除多饮水外宜同服碳酸氢钠。
需特别注意:对本品过敏者、妊娠期、哺乳期和儿童禁用本品!肝肾功能不全和老人(慎用人群),不推荐使用本品,医生在权衡风险后确需使用的,应密切关注患者情况。如果您正在使用其他药物,请在开始新药物治疗前咨询医生或药师并告知医生您所有已确诊的疾病及正在接受的治疗方案,如果您怀孕、计划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请特别注意并告知医生。
【禁用人群】
对磺胺类药物过敏者禁用。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小于2个月以下婴儿禁用。巨幼细胞性贫血患者禁用!
以上人群使用本品存在严重的安全风险,可能导致严重的不良反应或加重病情,因此以上患者禁用本品。
【慎用人群】
缺乏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肝功能不全、肾功能不全、血卟啉症、失水、艾滋病、休克和老年患者慎用本品。
以上患者使用本品存在加重病情的风险,应慎用本品。使用本品前若您存在以上情况,如您确需使用的,应密切关注身体情况,如有不适,请联系医生采取及时的医疗指导和必要的治疗:如医生在权衡风险后确需使用的,应密切关注患者情况,随时准备采取必要的救助措施。
【特殊人群】
妇女妊娠期、哺乳期和儿童禁用本品。肝肾功能不全和老人慎用本品。
若您正处于孕期、有怀孕计划或正在哺乳,请务必及时向医生说明情况,并寻求医生的专业建议以确定最合适的治疗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