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国开展了两项临床研究,内容针对乐伐替尼/仑伐替尼(乐卫玛)在不同适应症患者中引起肝毒性的发生率以及安全性。临床试验将分化型甲状腺癌、肾癌、子宫内膜癌整合在一项试验中,把肝癌单列为一项临床试验。
其中一项临床研究,主要针对乐伐替尼/仑伐替尼(乐卫玛)在治疗分化型甲状腺癌、肾癌和子宫内膜癌患者时可能引起的肝毒性和危害程度。此项临床研究共纳入1327名患者,在治疗期间有1.4% 的患者发生了严重的肝脏不良反应,其中有0.5%的患者报告由此引发的死亡病例。肝脏不良反应包括肝功能衰竭、急性肝炎和肝肾综合征。
另外一项临床研究对比肝癌患者在接受乐伐替尼/仑伐替尼(乐卫玛)和索拉非尼治疗期间,发生肝毒性的差异。此项临床研究将患者分成两组,一组接受乐伐替尼/仑伐替尼(乐卫玛)治疗,另外一组接受索拉非尼治疗。试验结果显示乐伐替尼组中有8%的患者发生了肝性脑病(包括肝性脑病、脑病、代谢性脑病和肝昏迷),有5%的患者发生了3 至 5 级肝性脑病。有2%的患者因此永久停用乐伐替尼/仑伐替尼(乐卫玛),有1%的患者因为肝功能衰竭停用乐伐替尼/仑伐替尼(乐卫玛)。
索拉非尼组的患者中有3%的人出现了肝性脑病,其中有2%的患者发生了3至5级肝性脑病,有3%的患者发生了3至5级肝功能衰竭。有0.2%的患者因为肝性脑病永久停用索拉非尼。
鉴于乐伐替尼/仑伐替尼(乐卫玛)可能带来的肝毒性,临床上在患者开始接受治疗之前要监测其肝功能,在治疗开始后的前2个月每2周监测一次肝功能,此后至少每月监测一次。对于肝癌患者还要密切监测肝功能衰竭体征,包括肝性脑病,并根据其严重程度减量或者永久停用乐伐替尼/仑伐替尼(乐卫玛)。